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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你问我答】如何延长境内访客身份?

大家都知道,持访客签证(temporary resident visa)入境,可在境内合法停留的时间通常为6个月。如果边境官在入境章下标注有具体日期,则必须在该日期前离境。

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

Authorized Period of Stay

183(2) Subject to subsections (3) to (5), the period authorized for the stay of a temporary resident is six months or any other period that is fixed by an officer.

经常会有人问,如果我的6个月时间快到期了,那么是不是去一趟美国,或者去一趟古巴,重新再入境一次,就又可以获得6个月的合法停留时间呢?

可惜的是,这种已经流传盛广的做法,其实并非最合乎规定的操作方式。

通过去美国或古巴旅游,那么再次回到加拿大时,边境官非常有可能只会给一个非常短的停留期,甚至有可能要求你必须在原来的6个月期限之内离境。

而最正规,也是最保险的做法,是在境内递交访客延期(visitor extension)申请。

假如申请人A在2018年2月1日入境并获得6个月停留时间,那么只要A在2018年8月1日之前,递交访客延期申请,那么A就有implied status。就算超过6个月的期限,仍可保有合法身份,直至申请获批。

访客延期,可通过online申请,或paper递交。申请材料也非常简单。加以一封合理的解释信,被拒的可能性小到几乎可以忽略。

访客延期获批后,一般会再给申请人6个月的时间(超级签证持有者一般会再给1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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